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被给予警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5期)》,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给予警告。
企业名称 |
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陈小颜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103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7459835076 |
企业负责人 |
金国明 |
质量负责人 |
许瑞钦 |
生产地址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索芙大街59号、索芙二街79号及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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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20年1月16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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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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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企业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成品仓库的使用与管理不规范问题,在产品销售方面存在销售记录未包含产品批号信息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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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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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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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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