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兰州高新区关于活跃市场主体 提振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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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兰州高新区发布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兰州高新区关于活跃市场主体

提振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惠企政策直达,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活跃市场主体,提振实体经济发展信心,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员创新创业创办企业,对入驻区属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不再进行评审,免费提供场地注册和开办企业,给予100㎡以内6个月的免费使用适应期;6个月后,再按孵化器政策执行。

二、房租减免支持。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原租金减免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减免,合计减免不超过6个月。鼓励非国有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房屋业主向承租户减免房租,对向承租户减免房租的各类载体,在政策奖补时优先予以支持。

三、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四、调整个体工商户定额频次。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定额,减轻经营者负担。

五、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家政企业以各种方式进驻社区,通过配建便利店、生蔬菜店、食堂、快递服务设施、理发店、药店、维修点等家政服务网点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养老托幼公共服务。

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类投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污水处理厂、居民安置点、生态绿廊、智慧城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参与雁滩园区城市更新建设。

七、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在高新区定连园区重点发展康养文旅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在定远镇、连搭镇打造5家以上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特色合作社,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红色旅游、拓展训练、采摘基地、农家乐、草地音乐节、徒步游等乡村振兴项目。

八、加强就业岗位援助。举办高新区企业招聘月专场招聘活动,鼓励本地大学生在高新区就近就业。对高新区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组织职工的各类企业(新吸纳人员是指2022年1月1日后企业新录用的人员),经认定后,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九、提升企业金融支持便利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依托“信易贷”平台,精准对接供需信息。建立重点行业和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召开金政企融资对接会,畅通金融供需信息。

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改革,在项目建设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和“拿地即开工”模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挥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提升服务便捷化。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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