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关于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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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告关于
资讯来源: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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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严肃查纠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损坏高新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问题对象

石家庄高新区所有部门、各镇(街道)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征集问题内容

(一)对帮扶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

(二)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不到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

(四)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

(五)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不负责任,官气十足、野蛮执法、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搞特殊、耍特权。

(六)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

(七)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八)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草率敷衍、消极懈怠,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协调的不协调。

(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群众合法权利。

(十)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十一)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十二)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十三)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征集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核实,尽快加以解决或予以妥善处理,违纪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

投诉举报通道。投诉举报人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311-88806618、88806619(8:00-18:00),投诉举报电子邮箱:gxq88806618@163.com ,投诉举报微信(书记直通车微信号):gxq88806618,进行投诉举报。

 

石家庄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石家庄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