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批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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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化的通知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南昌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2-09-29




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为发现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南昌市文化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洪宣发〔2021〕16号),市委宣传部开展南昌市首批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名称


首批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南昌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规范运营2年以上,所属行业类别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文化主营业务收入应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文化投资与资产管理类企业重点考察投资规模、净利润等指标。


(二)近2年以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重大负面舆情。


(三)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内容生产和经营方向正确,社会反映良好。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吸纳人员就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领域的相关表彰和奖励,以及宣传文化主业等考核指标位居同行前列。


(四)要求文化主业、综合实力突出,在行业内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拥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规模位列全省同行业前列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具备健全合规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新闻信息服务类中的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传媒企业和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类中的出版、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等企业营业收入须达到2500万元以上,净利润5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营业收入须达到1亿元以上,净资产0.5亿元以上,净利润1000万元以上。


在全国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文化企业优先推荐,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及提名、江西省文化企业20强,以及江西省最具成长创新性文化企业10强的文化企业,优先推荐列入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名单。


三、排名标准


根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维度,综合评估确定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名单。


(一)社会效益指标包括获得全国性、省级奖项情况和企业宣传文化主业等内容,表彰和奖励时间仅限2021年度(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宣传文化主业根据企业提供材料佐证。


(二)经济效益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纳税额等四项,各项财务数据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重点文化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详情请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专利目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能有效佐证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必要材料);


(四)提供最近2年的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以税务机构出具的材料为准);


(五)承诺书(详情请见附件2)。


五、认定程序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向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科提交申报材料。宣传科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标准和通知要求,审核汇总后,报至市委宣传部文产科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市文广新旅局等相关部门,经资料初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拟定入围企业名单,提交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三)通过公示的企业认定为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并按程序给予资金奖励。


六、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附U盘拷贝所有电子版材料信息或发送电子邮件)报送到办公室宣传科。


联系人:程道韫  0791-88371251

邮箱:chengdaoyun@163.com

地址:南昌高新区昌东大道中节能国际中心2号楼1505室



附件:

1.南昌市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2.承诺书

3.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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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表、承诺书
文化及相关 产业分类 (2018




来源:高新区办公室宣传科

编辑:李妍

审核:任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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