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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的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发表题为“
Characteristics of expedited programmes for cancer drug approval in China”文章,评述了中国肿瘤新药及其加速审批现状。
中国出台了一系列药物审批改革,以加速中国的药物开发和审查(表1)。具体方案包括:1)优先审查(PR)认定,以缩短2015年推出的具有重大临床益处的药物的药物审查时间;2)有条件批准(CA)计划,NMPA将根据2017年的替代终点或中间结果批准用于治疗严重或威胁生命的疾病的药物,并基于2018年主要来自其他国家的试验数据加速批准外国已批准的急需海外药物(UNODs)。到目前为止,抗肿瘤药物占了加速方案认定药物的大多数。


图1 |中国加速项目开发的抗癌新药特点。a | 2016-2020年的加速项目;b |开发时间,有优先审查(PR)、有条件批准(CA);c | 2016-2020年批准的进口新药的药物审评时间,定义为提交新药申请/生物许可证申请到批准第一个癌症适应症之间的时间;d |药品滞后,定义为2010年至2020年美国和中国对中国批准的进口药品首次批准的时间差。**,P
中国监管改革的另一个目标是减少药物上市滞后(新药从美国FDA批准到随后在中国获得批准之间的时间差)。与非加速认定药物(中位数19.4个月)相比,PR和UNOD认定显著缩短了中国进口药物的审评时间(中位数分别为12.2个月和6.4个月)(图1c)。此外,近十年来,中国进口药品的开发和注册策略已经从在海外审批后进行衔接研究,转向在全球审批前加入多区域临床试验。在这些变化的支持下,在2010年至2020年间中国批准的43种进口抗肿瘤新药中,2006年至2010年在美国批准的9种药物的中位药物滞后时间为8.7年,而2016年至2020年在美国批准的8种药物的中位药物滞后时间为2.7年(图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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