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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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德州禹城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2-04-27




关于共同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

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病毒变异、隐匿传播、多点多源、散发频发等给疫情防控带来很大难度,为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特倡议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禹。提倡“五一”就地过节,原则上不安排跨市跨省旅游和活动,避免前往人员聚集的景区和公共场所。

  二、非必要不入禹返禹。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入禹返禹。确需入禹返禹的,须提前3日报备(通过手机扫描后附二维码),经同意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禹后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检测等措施。需入返人员的在禹亲属、接收单位要督促其主动报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报备获批的在外人员。

三、减少人员聚集。坚持喜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避免到人群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各级各单位、企业、经营场所暂停举办各类线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提前向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申请,经严格审批同意后,落实防控措施,控制规模,确保安全。

四、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属地和行业规定参与核酸检测。其他在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要按照镇街、社区(村)统一安排,参与区域(不定期)核酸检测。未按规定时限检测的,健康码将赋黄码,影响行程和生活。

五、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凡年满3周岁及以上且无禁忌症的,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强化免疫(序贯)接种,保障身体健康,构建免疫屏障。

六、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防护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应配合测量体温、出示验健康码、扫描场所码。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七、违反防控政策将被追责。对隐瞒行程和症状、出禹入禹不报备、未督促亲属报备、擅自接收未报备获批人员、未履行防控责任义务,由此产生疫情传播风险和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