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商贸批发企业入统奖励及第一批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存量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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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厦门生物医药港
发布时间: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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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商贸批发企业入统奖励及第一批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存量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0]4号)精神,为落实批零销售额增量、存量奖励,进一步推动我区商贸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就2021年商贸批发企业入统奖励及第一批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存量奖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办法

  (一)鼓励限下企业转限上统计

  1、商贸批发企业经营规模2021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2、2021年新注册且实现当年月度入统的企业,按入统销售额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上限为50万元;

  3、商贸批发企业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的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若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再给予一次性5 万元补助。

  (二)支持做大限上批发销售额

  1、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不含)以下,且2022年1-4月批发销售额超过其2021年度批发总销售额30%以上的企业,按其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同比增长10%(含)-30%(不含)、30%(含)-60%(不含)、60%(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其当年度批发销售额增量的0.5‰、1‰、1.5‰分档奖励;

  2、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且2022年1-4月批发销售额超过其2021年度批发总销售额30%以上的企业,按其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同比增长10%(含)-30%(不含)、30%(含)-60%(不含)、60%(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其当年度批发销售额增量的1‰、1.5‰、2‰分档奖励。

  (三)限上存量批发企业

  存量企业批发销售额奖励。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达1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企业,2022年1-4月销售额超过其2021年度批发总销售额30%以上的企业,按其2020年度批发销售额的0.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二)(三)适用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且不含商贸新注册入统的企业。

  本扶持措施适用于商事登记、税收、贸易额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商贸流通企业,一事一议企业不再享受本扶持措施。如企业重复申请与该政策同类型或者替代政策,企业可择优享受,不能重复享受。

  二、申报材料

  (一)鼓励限下企业转限上统计申报材料

  1、商贸批发企业限下转限上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

  2、2021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企业:1.提交2021年度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104-1,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为年度第三批入统的,请提交E204-1(2022年4月月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3、新注册且实现当年月度入统的企业;提交入统2021年度的12月统计报表E204-1及2021年年报E104-1(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表格中的奖励金请空着,各企业不必自行计算;

  4、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若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提交2021年12月及2021年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204-1、E104-1,加盖企业公章);

  5、对于符合“2021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及“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收据请一并提交,金额为5 万元,收据日期请勿填写。

  (二)支持做大限上批发销售额、限上存量批发企业申报材料

  1、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奖励申报表/商贸批发企业存量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申请表格上的奖励金一栏由工信局核查后填写,企业不用填写奖励金);

  2、2021年12月月报、2022年4月月报、2021年年报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204-1、E104-1,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符合批发增量和存量批发两项奖励需提交两份统计材料)。

  其余由工信局核算奖励金的项目,待申报时间截止后,请各企业向工信局联系人核实奖励金金额,方便后续提交收据。

  三、申报时间

  6月6日-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请于申报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过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区工信局联系人:王磊,电话:6887265

  小林,电话:6052159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353办公室。

  附件:1、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奖励申报表

  2、商贸批发企业存量奖励申报表

  3、商贸批发企业限下转限上奖励申报表

  4、收据


  厦门市海沧区工信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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