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家庄高新区成立30周年征文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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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
资讯来源: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订阅账号
发布时间:
2020-11-19

在石家庄高新区成立3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高新区成立30年来的发展变化,总结30年来的发展经验,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凝聚人心、提振精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创新力量和智力支撑。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成立30周年相关工作,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拟开展高新区成立30周年征文活动。
本次征文活动旨在以回顾高新区发展历程、深度剖析高新区的发展成就两个方面为主线,从政策保障、民生事业、人才战略、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企业服务、生物医药产业、产业生态十个领域对高新区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度剖析,真实记录石家庄高新区30年发展历程中的种种变迁,全方位宣传展示高新区30年来的发展成就,讲好高新故事,谱写发展新篇。
1.媒体组:邀请资深媒体记者参与此次征文活动,从媒体人的角度发现、剖析高新区的发展变迁和取得的成就。
媒体组和社会组将分别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结合推荐作品数量和质量,为征文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部门,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媒体组题材以深度宣传文稿为主,社会组体裁可以是散文、议论文、记叙文、调研文章、纪实(报告文学)、现代诗歌等。
调研文章、论文、报告文学等一般不超过5000字;其他体裁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二)格式要求: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居中;正文,仿宋_GB2312,3号;行距28磅;页边距上下37mm,左右26mm。
(三)作品要求:来稿作品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来稿一律要求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严禁抄袭等行为,如发生涉及著作权、版权等侵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所有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宣传报道、交流学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一)来稿作品请以WORD文档格式,并以附件方式将作品电子稿发送至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宣传处邮箱,投稿人要注明参与的组别,社会组要注明投稿的体裁。
(二)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便于联系及核实。
(一)征稿截止后,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奖,专家组主要由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河北共产党员杂志社、石家庄日报社、驻石高校等单位专业人士构成。
(二)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国家、省、市主要媒体以及高新区自有媒体进行刊发,并将入选作品编印成册。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追回相关奖励。
(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