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日照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两条公告
涉及以下两个内容

关于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山东省住建厅《关于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22〕1号)要求,现就我区关于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二级资质业务,原有二级、三级、四级及暂定资质到期前延续为(新)二级资质业务及资质变更、资质注销、遗失补办业务均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
二、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22〕1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期间,有效期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以及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有关问题的意见》(2021年10月21日印发)办理的临时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仍有效。
三、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进行核定,申请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超出有效期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新申请进行核定。新核定的二级资质证书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27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批流程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20年11月27日修订)要求,经与区交通和建设局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不再要求提供办公场所以及停车场地有关证明材料,取消现场踏勘。
特此公告。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27日
“日照经开区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郭 慧
审核:田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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