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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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的通知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投资青浦
发布时间: 2020-11-04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参加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除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2年以上(即在2017年底前成立);

2、企业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环保、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三、支持方式


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 )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
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11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经委。
(三)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四)区经委审核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五、申报材料五、申报材料


       1 、展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表格1)
2、企业基本信息表(表格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展合同(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或参展通知书
5、付款水单(银行章、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
6、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
7、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反馈)


六、联系方式


青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园路100号Q226室)
联系人:朱靖
联系电话:59861128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王力,严欣
联系电话:59731337

2、两化融合评估咨询
青浦区科技委员会
联系人:张幸旦
联系电话:59283678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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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浦区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