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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参加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除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2年以上(即在2017年底前成立);
2、企业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环保、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三、支持方式
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五、申报材料五、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青浦区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