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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的操作意见》(沪就促﹝2020﹞28号),现对静安区以工代训补贴发放第一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涉及7家企业,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落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
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
联系地址:
大统路480号1809室
邮编:200070
联系电话:
33095027、33095022

撰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编辑:章蕾 毛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