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来了→
收藏
关键词:
生产许可证
资讯来源:虹口区市场监管 + 订阅账号
发布时间:
2020-10-27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将5类国家发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所有许可证发证目录内产品的审批发证。
哪几类产品的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到省级?什么时间实施?
答: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2020年9月29日起实施。
答:视产品不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不同,分为三种程序:简化审批(目前6类)、后置现场审查审批(目前2类)和告知承诺审批(目前2类)。
答:实行简化审批程序的企业应当提交申请单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但仍须经实地核查合格方可获得生产许可证。目前,审批时间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适用于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和危险化学品等6类产品。
答:实行后置现场审查审批程序的,企业应当提交申请单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可获得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间为自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企业获证后30个自然日内,行政机关实施后置现场审查。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等两类产品。
答: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程序的,企业应当提交申请单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告知承诺书,经形式审查合格,最快当天可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获证后30个自然日内,行政机关实施全覆盖例行检查。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化肥等两类产品。
已经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但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怎么办?
答: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由作出生产许可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办理生产许可注销手续,企业也可主动提出生产许可注销申请。对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无需再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识。
答:通过制度和创新,我们继续探索以行业自律为基础,采取实地核查为主,产品抽样检测为辅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评估。在去年开展的泵等6类150家企业能力评估并在全国推广的基础上,今年将完成空气压缩机等420家企业的能力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