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公开征求《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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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药医疗器械征求意见医疗
资讯来源: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21-07-26


为做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在此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 ylqxzc@sina.cn。 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自检要求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7月23日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阅读原文点击附件下载)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声明】本文为转载,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不对其准确性及观点负责。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010-65499352,我们将立即处理,以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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