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创建文明城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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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的通知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淄博高新
发布时间: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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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已进入常态化,为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常态化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针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卖等不文明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定期进行清扫和督导工作,督促商铺店家做好“门前五包”工作,形成常态化创城局面。加强城乡接合部整治,对管理盲区逐一排查,做到空间上无死角,时间上无空档,让城市时时干净整洁,处处方便和谐。(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


二是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逆行串道、行人闯红灯等老大难问题,进行严管重罚。持续加强“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和劝导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加强对各类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坚决查办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方。(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三是常态化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空中飞线、道路破损、墙体破损、绿化带散落垃圾等难点问题的整治。加强公共设施、分类垃圾箱等设施增补,满足群众需求,力求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突破;全面开展道路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道路破损修缮;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做好停车位施划和充电桩增设工作,解决好车辆乱停放和充电问题。(责任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


四是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针对违规售卖烟酒、彩票现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要实时监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时刻保持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清洁,交通秩序良好。(责任单位: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


五是常态化开展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项整治。加大对不佩戴头盔行为的查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电动车+头盔”捆绑售卖等方法加大头盔发放力度,各职能部门、各文明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本领域及所辖单位工作人员头盔佩戴督导工作。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持续加强面上宣传引导和舆论氛围营造。(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宣传新闻中心、科学城发展服务中心、新材料中心、生物医药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国投公司,各文明单位)


六是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以镇办为责任主体,做好流浪犬和宠物犬的管理。对于流浪犬,要购置专门工具,成立专门队伍,整合城管、派出所、社区、物业等多方力量联合执法;对于宠物犬,通过社区加强引导,以村居、社区为单位成立养犬自律协会,通过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免费赠送拴狗绳等措施,提升居民文明养犬意识。(责任单位: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


七是常态化开展市民寻访专项行动。发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正确运用“爱淄博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实时反映问题,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责任部门和镇办要切实履行责任,安排专人随时关注小程序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回应,认真解决反馈,真正提升群众满意度。做好区级、镇级寻访团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活动,寻访高新区的不文明现象或需要整治的点位。(责任单位:宣传新闻中心,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各文明单位)


八是常态化开展重点部位专项整治行动。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督察手册》保持辖区内商场超市、公园广场、政务大厅、建筑工地、农贸市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常态化创城,强力整治商家无序经营、车辆违规停放、垃圾不及时清运、公共空间异味重等问题。(责任单位:群众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交警大队,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


九是常态化开展“红火炬”志愿服务行动。以“文明淄博 没你不行”为主题,常年开展“红火炬”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到双报到社区、挂包小区和路段、重点场所,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劝导、宣传倡议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淄博高新”APP实现“点单”“派单”,提供精准化志愿服务,根据“志愿时长”“活动次数”等参数对志愿者、志愿团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进行排名,推先树优,引导激励市民群众踊跃参与,常态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让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宣传新闻中心,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


十是常态化开展氛围营造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保护和健康成长、诚信建设等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做好氛围营造工作。要在主次干道、社区小区、商场超市、建筑围挡、公园广场、校园医院等地设置各具特色的公益广告,体现淄博特色和高新区风采。尤其要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设置诚信建设类公益广告;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和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利用小区楼体增设关爱未成年人和“讲文明树新风”的公益广告,提升公益广告密度;建筑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建筑围挡墙体面积的30%。(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中埠镇)


文明城市创建必须久久为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列入预算盘子。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总抓手,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落实,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社会风气持续改善、广大群众文明素养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为打赢创城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新闻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内容来源: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赵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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