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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有关单位:
一、总体思路
二、考核办法
三、重点用能单位考核程序
(一) “百家”、“千家”企业自查。“百家”、“千家”企业根据附件1所列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在5月31日之前,将书面自查报告、自评打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上海市节能中心对口联系人。纸质材料寄至: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503室,抄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maojunpeng@secsc.cn。(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20年度节能“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各项节能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为保证审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请一次性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后续补报。)
(二)审查材料。6月1日-6月5日,我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自查表等进行审查,并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议,得出初步考评等级和分数。
(三)现场考核。6月6日- 6月20日,在审查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我委将对“百家”、“千家”企业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考评。现场考评环节包括:
1.听取各单位关于2020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并组织对工艺、设备等的现场核查。
3.对各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议,得出初步考核结论。
(四)综合评定。6月21日- 6月30日,我委将在审查材料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撰写考核评价报告。考核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该单位2020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总体情况、考评等级和分数、综合评价考核结论、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建议。
(五)公告结果。各单位的评价考核结果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毛俊鹏 60805458,徐莉莉 63220071)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2020年上海市工业 “百家”、“千家”企业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docx】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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