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在线监测技术规程》T/SZCA-X-2021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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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征求意见
资讯来源:GMP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3-14

近日,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发布了T/SZCA-X-2021《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在线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文件适用于洁净物品生产空间的环境监测,食品、化工、电子、制药行业生产空间亦可参照执行。文件规范了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的监测与管理,建造符合洁净物品生产标准的空间环境,实时掌握生产车间环境指标参数,降低运行风险,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监测总体原则,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含:1.总则、2.术语、3.设计、4.洁净生产车间基本要求、5. 洁净生产车间监测系统组成、6.仪器、设备及终端、7.施工安装基本要求、8.系统调试、9.竣工验收、10.维护与保养等



文件内容如下:



 

前    言 

 

根据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 2020 年9 月 1 日关于《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在线监测技术规程》的批复的要求,由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整合了行业著名的科研机构,知名的高校和领先的企业等优势资源参与规程的编制工作,保证了规程的编制质量。在编制过程中,编委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技术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与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2020 年 12 月公开上网征求意见。同时,经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定稿。

 

根据 2020 年 05 月 12 日科学技术部西南信息中心查新中心对本规程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和(      )年(     )月(     )日送审稿评审会议纪要给予本规程的评价,本规程将打通洁净室内质量全过程控制的“最后一公里”,填补行业空白,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规范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的监测与管理,建造符合洁净物品生产标准的空间环境,实时掌握生产车间环境指标参数,降低运行风险,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监测总体原则,也顺应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在线监测市场总体需求。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洁净生产车间基本要求、5. 洁净生产车间监测系统组成、6.仪器、设备及终端、7.施工安装基本要求、8.系统调试、9.竣工验收、10.维护与保养等。

 

本规程某些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有关知识产权的持有者协商处理,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合发布并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21 号富林大厦座 411 室,邮编:518000,E-mail:admin@szclean.org.cn)。

 

 

1. 总则

 

1.0.1为规范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的监测与管理,建造符合洁净物品生产标准的空间环境,实时掌握生产车间环境指标参数,降低运行风险,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洁净物品生产空间的环境监测,食品、化工、电子、制药行业生产空间可参照执行,涉及易燃易爆类产品生产环境不适用本规程。

 

1.0.3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安全监测应针对整体生产车间的破坏模式进行,并应对安全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1.0.4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测、校准,测量仪表应定期检定、校准。

 

1.0.5洁净生产车间的环境监测应实现离线、在线、云端等形式的数据显示及安全状态报告。

 

1.0.6洁净生产车间的环境监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7本规程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 50457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472

《医药工业悬浮悬浮粒子测试方法》 GB/T16292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591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4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19489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2. 术语

 

2.0.1洁净生产车间的环境监测clean environment test

 

利用仪器对洁净生产车间环境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并对其状况实时展现的过程。

 

2.0.2潜在破坏模式potential failure mode

 

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单项或多项洁净指标数据临近或突破阈值,并最终导致洁净生产车间环境控制指标不合格的过程和行为。

 

2.0.3核心生产区  core(critical) area ofaseptic production

 

人与设备对产品质量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区和交互区。

 

2.0.4辅助生产区  supporting area of production

 

洁净生产车间中,除却核心生产区以外的区域。

 

2.0.5动态监测  in-operation test

 

应用多波段和多源数据对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变化进行的监视与探测。

 

2.0.6洁净生产车间  clean production workshop

 

根据生产的要求对室内环境及空气洁净参数均进行控制的生产车间。

 

2.0.7 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监测系统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 for clean production workshop

 

用于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监测的软件、硬件及计算机系统的组成。

 

 

3. 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根据洁净生产车间面积、设备数量、整体空间容积、洁净等级等要求设计监测方案。

 

3.1.2根据实际需求(生产要求),在洁净生产车间内设计符合监测内容的采样点、采样范围、采集器种类与数量。

 

3.1.3根据核心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监测精度要求,合理布置采集器局设计,且不得能影响正常生产活动。

 

3.2 布点原则

 

3.2.1检测仪探头不得安装在靠近门的位置。

 

3.2.2检测仪探头不得安装在拐角位置。

 

3.2.3温度、湿度传感器应距墙1500mm 以上。应贴墙并垂直墙面安装,距地1.0m~1.5m;避开送、回风口,安装距离不小于 1500mm。

 

3.2.4正常情况下悬浮粒子计数器探头距暴露产品或关键区域的距离不大于超305mm。

 

3.2.5悬浮粒子计数器安装位置,应便于校准与维护。

 

3.2.6悬浮粒子计数器探头安装方向应面向单向气流方向。方向应根据不同洁净环境的风向确定。对于单向气流方向的洁净环境,探头应面向气流方向;对于非单向气流方向的洁净环境,探头应垂直于地面竖直向上。

 

3.2.7压差计探头应躲避开送、回、风口安装距离且不小于1500mm。

 

3.2.8沉降菌监测布点时,采样点离地0.8m~1.5m 左右,并应尽量避开尘粒较集中的回风口。

 

3.2.9浮游菌监测布点时,采样点离地0.8m~1.5m 左右,并应尽量避开尘粒较集中的回风口。送风口测点位置离开送风面 30cm 左右。

 

 

4. 洁净生产车间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洁净生产车间洁净度等级应满足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洁净要求。

 

4.1.2洁净生产车间应避免人流、物流运输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

 

4.1.3洁净生产车间的主体结构材料选择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不产尘的材料。

 

4.1.4围护结构的耐久性应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降性能,建筑结构的沉降伸缩缝不宜穿过洁净生产车间。

 

4.1.5洁净生产车间的建筑装饰材料除应满足隔热、隔声、防火、防振、防虫、防腐、防静电等要求外,尚应保证洁净室的气密性和装饰表面不产尘、不吸尘、易清洗。

 

4.1.6洁净生产车间的地面、墙面、吊顶、墙角、门窗、缝隙密封等均应满足生产功能需求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2 静电防护及接地

 

洁净生产车间根据工艺生产要求应采取与产品静电敏感度等级相适应的静电防护措施与接地处理。

 

4.3 潜在环境破坏因素及分析

 

洁净生产车间潜在的破坏因素可分为温度、湿度、悬浮粒子、风速、压差、噪声、照度、静电、气态分子污染物等。

 

4.3.1温度:温度偏离正常生产环境温度要求,过高或过低,均可造成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异常,导致产品质量异常;

 

4.3.2湿度:湿度偏离正常生产环境湿度偏差要求,过高或过低,均可导致(引起)生产空间、生产线、产品表面静电变化,可使(导致)产品合格率降低;

 

4.3.3悬浮粒子:环境空气中受控粒径粒子数超过洁净等级所允许的数量(粒子数)时,可造成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的破坏(异常),空间洁净等级降低(降低洁净等级),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异常)。

 

4.3.4风速:净化空气送(回)风风速与洁净空间的洁净等级、换气次数、送风总量直接相关,风速异常将直接影响洁净等级和洁净效果,导致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异常;

 

4.3.5压差:压差与洁净空间的洁净等级和洁净效果的直接相关联,是洁净空气质量动态(动态质量)保证的最主要(重要)因素。(压差)与新风量多少相关,压差异常可导致洁净(生产车间)环境异常;

 

4.3.6噪声:噪声超过人体健康保护限值,可导致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的异常,生产操作人员工作状态异常,可间接影响产品质量。

 

4.3.7照度:环境(洁净)空间人工采光照度超出人体视觉舒适限值,可导致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的异常,(可导致)生产操作人员工作状态异常,可间接影响产品质量。(对于特殊光照要求的产品除外)。

 

4.3.8静电:在洁净环境下生产的一些特定产品,对洁净空间内自然以及生产活动产生的环境静电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与产品质量、合格率关系密切系。

 

4.3.9 气态分子污染物:在洁净环境下生产的一些特定产品,受洁净空气中气态分子污染物的影响很大,气态分子污染物可导致产品质量异常。

 

4.4 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监测指标

 

洁净生产车间应包括温度(℃)、湿度(%RH)、悬浮粒子、风速、压差、噪声、照度、静电、气态分子污染物等。

 


5. 洁净生产车间监测系统组成

 

洁净生产车间监测系统包括管理及监控系统、数据同步服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数据采集及远程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

 

 

5.1 管理及监控系统

 

5.1.1 监控功能 包括监控界面、预警报警及信息推送功能。监控界面通过数字、图表和图形的方式展现,且图表、图形内容应可定制;预警、报警及异常信息应通过界面图形、语音或其他方式展现;相关信息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推送。

 

5.1.2 统计功能 包括数据查询、数据导出及统计图表功能。数据查询通过模糊查询、条件查询筛选数据;数据导出将查询结果、统计结果导出为文档或图片;统计图表按照设定条件进行统计、分析,并通过图表方式展示。

 

5.1.3 管理功能 包括基础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功能。

 

5.1.4 系统功能 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功能。

 

5.2 数据同步服务系统

 

应提供数据接口服务,供第三方系统获取相关数据;应提供数据接入服务,拉取或接收第三方系统数据。

 

5.3 数据处理系统

 

采集数据有效性、合理性识别,数据初步处理;不同协议数据标准化转换及数据存储;订阅数据推送。

 

5.4 数据采集及远程控制系统

 

应包括采集数据接收、采集频率及范围控制、采集数据解析和传输数据打包。

 

5.5 通讯系统

 

应包括与终端设备的通讯链接、数据传输功能。

 

5.6 系统扩展说明

 

静电设备,浮游菌、沉降菌分析设备,空调新风系统的接入,可作为系统扩展需求。

 


6. 仪器、设备及终端

 

6.1 仪器、设备、监控终端组成

 

仪器、设备见表 1


 表 1 仪器、设备


监控终端(系统)网关见下表 2


 表 2 监控终端(系统)网关 


6.2 网关及监控终端设备要求

 

满足将终端监控设备通过有线或无线协议转换网关实现双向传输要求。达到具备远程配置、远程监测、远程控制的功能。

 

6.3 洁净生产车间环境监控终端设备基本要求

 

6.3.1 温度数据监测

 

测量范围:( -20 ~ 80)℃

 

测量误差 ±1℃

 

显示精度 高于 0.01℃

 

6.3.2 相对湿度数据监测

 

测量范围:(0~99)%RH

 

测量误差 :±2 %RH

 

显示辨率:高于 0.01%RH

 

6.3.3 压差数据监测

 

测量范围:±60Pa

 

测量误差 ±2 %

 

显示辨率:0.1Pa

 

6.3.4 风速数据监测

 

测量范围:0.1~5 m/s

 

测量误差 ±0.1 m/s

 

显示辨率:0.1m/s

 

6.3.5 颗粒数据监测

 

监测悬浮粒子种类:至少应包含粒径 0.3,0.5 ,1.0 ,5μm 颗粒浓度数据

 

流量误差:采样流量设定值的误差应不超过±5 %

 

计时误差:采样时间的 6 分钟的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s

 


7. 施工安装基本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安装位置不应妨碍或影响生产工艺流程,不得影响洁净产品质量。

 

7.1.2人员生产活动和生产设备运行不应影响监测设备的运行以及监测的稳定性与精确性。

 

7.1.3监测设备的安装应便于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

 

7.1.4仪器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

 

7.1.5监测设备电源线路应做好接地保护。


 

8. 系统调试

 

8.1 上电检查:

 

1)上电准备前,先检查线路连接情况:用万用表检测是不是有短路的可能,对控制柜线路逐一进行检查;

 

2)贵重传感器设备先拔掉电源,以免疑问电压不对导致传感器烧坏;

 

3)控制柜上电,注意观察控制柜是否有短路,如果没有进入下一步检查;

 

4)测试传感器接入端的电压,是不是合规,合规了再接入传感器;

 

8.0.1单机调试:在线监测系统的每个单体仪器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调试,检查、测试仪器设备功能参数指标与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参数指标是否相符,技术指标偏差是否超出限值,通过模拟信号或模拟工艺工况测试仪器设备的性能符合性,确保仪器设备通过调试完全符合要求、满足监测要求。

 

8.0.2系统调试:完成单机调试后,应以实现系统整体功能为目标所做的调试,通过系统调试修正系统中所有仪器设备在联机后信号数据传输的连续性和同步协调性。

 

8.0.3稳定性及精确度调试:系统调试过程系统连线、设备接驳、设备安装、生产设备电磁干扰、环境温、湿度状况、仪器设备固定状态等因素均可能对监测系统产生影响,导致产生系统偏差、传输偏差和累积误差,最终影响系统的输出结果的稳定性和测试精度,通过调试消除干扰和波动,保证系统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功能状态。


 

9. 竣工验收

 

9.1 竣工验收应包括设计符合性确认、安装确认和运行确认。参加验收人员应包括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方。

 

9.2 竣工验收首先对工程进行设计符合性确认,对本规程中规定的相关设计施工文件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其次对工程外观、相关规范符合性检查。

 

9.3 完成上述检查验收后进行单机试运行检查确认,联机试运行检查确认。

 

9.4 验收合格确认后应分别进行静态和动态条件下的运行确认,并不少于 6~8h无异常现象。

 

9.5 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交下列文件:

 

9.5.1全套设计文件;

 

9.5.2验收文件、表格;

 

9.5.3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9.5.4仪表设备和工程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9.5.5仪表设备使用说明书;

 

9.5.6设备接线图表;

 

9.5.7系统设备参数表;

 

9.5.8系统调试报告。


 

10. 维护与保养

 

10.1、监测数据备份规程

 

各单位应依软件部署的情况和条件,制定本单位数据备份与恢复的制度文件,数据保存时间宜 3 年以上。可参考以下规范执行:

 

GB/T 20988-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 29765-2013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

 

10.2、在线监测设备定期保养及校准制度

 

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周期保养和校准执行。如果产品未有明确校准周期,可参考校验周期表 3 制定每年一次的校准周期。


表 3 校验周期

 


10.3、健全维护保养记录

 

1、监测系统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校准记录

 

(以下空白)

 


 

附件:

 

A、洁净等级划分参考表

 

表 A.1 国家标准洁净厂房洁净设计规范与国际标准 ISO 数据对照



表 A.2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尘埃单位对照表


 

表 A.3 新版 GMP 洁净等级 A、 B、 C、 D《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表 A.4 各国医药行业不同洁净度级别对沉降菌的技术要求



B、在线监测数理统计与分析表

 

B.1 ××车间数据样板时间点:21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43 分至 47 分



B.2 数据值采样数据库表格导入:自动生成可下载和上传的文件形式,文件合格与不合格颜色和警示颜色一致:绿、黄、红;分别代表正常、警戒状、异常。

 

表 B.3 洁净室沉降菌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 B.4 洁净室浮游菌监测数据统计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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