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园区企事业单位申报2022年度江宁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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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南京江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2-04-16




2022年度江宁区科技惠民计划主要支持社会发展和农业科技领域类项目,紧密围绕我区在生物医药和人口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城市公共安全、农业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农业生态防护及疾病防控、绿色食品及农林产品加工等领域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一批创新需求明确、具有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着力提升科技对社会发展和农业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民生。


江宁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


一、支持领域

(一)生物医药和人口健康领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防控及检测等相关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生物医药、医用生物材料与试剂、生物安全等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制开发;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早期筛查、新诊疗方法的临床应用研究及医疗器械的创新性研究开发,提高诊疗水平;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提高早期癌症确诊率,加强新治疗方法研究,让恶性肿瘤从绝症走向慢病;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开展疾病诊疗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社区卫生等城乡统筹一体化服务网络,提高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域

支持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研究,重点开展污染防治、低碳减排、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企业清洁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农村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等生态和资源节约关键技术研究和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危废固废等工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回收利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利用等污染物转化分解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三)城市公共安全领域

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相关研究和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获取、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研究;利用信息化技术在社会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生产安全等领域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倾向性、易发性、普适性难题,支持企业开展重大共性技术研究和关键性实用安全技术装备开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四)农业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

粮油、果蔬等新品种、新作物选育及安全高效栽培、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鱼虾等水产品、优质畜禽新品种选育及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病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林果、茶叶等农林产品种植新技术研究;信息化新技术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示范。


(五)农业生态防护及疾病防控

新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研究开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重大动物疾病防控技术研究;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六)绿色食品及农林产品加工

现代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绿色食品及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技术及快速检测技术研究;支持生鲜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及食品冷链物流、农产品数字化配送及交易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江宁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必须与申报支持领域相符合。


(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必须为2022年度在建或拟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项目申报主体要在江宁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单位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项目申请拨款经费,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账管理,对于立项的项目,我局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


(四)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两类专项之间不得兼报,各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工作,突出重点,择优推荐,避免重复申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两年内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区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未通过验收、项目被中止的;

2.申报单位在以往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等不良行为的;

3.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六)申报项目须经所在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三、申报说明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方式,申报网址:http://jnweb.jnqkjy.cn/,首次登陆需先注册。


(二)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系统中各自辖区内企业注册信息。


(三)申报单位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须认真查看系统内申报说明,然后按要求进行项目书填报。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可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进展情况(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联系人)。


(四)本年度项目拟立项公示文件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一)网上必选上传项: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报项目法人为公司的上传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无审计报告可上传验资报告);申报农业科技项目法人为家庭农场、合作社上传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二)网上可选上传项: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或特定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合作协议;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5、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五、有关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12日至5月10日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审核。


(二)纸质材料申报要求:纸质文档请于5月11日18:00前送至江宁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16办公室(江宁区诚信大道2211号)


(三)联系人:创新发展部 茅养昕87180662


(四)注意事项:

今年启用新的申报系统,旧系统注册过的企业用原有账号和密码登录(密码全部重置为:jn@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已注册的企业如需修改基础信息,需重新完成信息修改审核流程。


编辑:江大庆

审稿:张海洋

审核:王远龙

发布:江大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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