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信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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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厦门生物医药港
发布时间: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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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2〕1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4.具备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平台。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实现产业化或在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

  (三)项目所属领域主要包括:1.电子信息(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万亿级支柱产业;2.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3.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4.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

  (四)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最多不超过2项,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六)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合实施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七)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关于开展软件业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软件〔2022〕48号)为准,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2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项目研发投入、申报资质、硬件条件、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写《2022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刻录光盘)。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3份,电子扫描版1份(刻录光盘)。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二)入选项目资金补助事宜按照省工信厅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申报企业于4月18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人:卢俊文;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


  附件: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2〕138号)

  2.2022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项目申报书

  3.2022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项目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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