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20〕44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全学科、全领域的基础上,以“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为重点,突出遴选重大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产业链安全的重大成果。
三、基本条件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符合《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有关条件要求。
四、提名程序
1. 单位推荐。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推荐单位应当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推荐前公示。提名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3. 形式审查。我局对提名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补正。
4. 提名。根据公示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
五、时间安排
1.9月11日前,推荐单位将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2)通过钉钉发送我局;
2.9月18日前,被提名者(候选)初步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
3.9月25日前,各推荐单位将《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推荐函》(附件3、4)盖章后,以公函形式向市政府推荐提名项目,其中区、县(市)须报属地政府审核盖章。
六、工作联系方式
(一)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
https://pm.zjsti.gov.cn/lib/cgdefault.html
(二)业务咨询联系人:
市科技局合作处:王泽宇 0575-85224559
(三)提名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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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提名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

附件3: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4:关于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函(模板)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8日

内容来源 | 创新绍兴
图文编辑 | 掌政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