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要求,以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运〔2020〕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019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工作(以下简称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20年8-10月。
(三)年检内容
1、企业落实《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供应渠道保障成品油供应质量的通知》〔沪经信运(2012)672号〕的情况;
2、企业落实《上海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公发(2014)278号〕的情况;
3、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4、2019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
5、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6、企业在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诚信等方面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7、企业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8、企业近年来股权有无变更,如有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等。
(四)年检程序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于8月31日前通过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平台(jjyx.sheitc.sh.gov.cn/oil)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年检材料报送区经委进行检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自营或控股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除外)。
2、区经委将于10月31日前在年检平台上对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出具年检意见,公示年检合格名单。
(五)年检材料
参照《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中填报说明;
(六)年检要求
区经委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的企业,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认真如实做好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好区经委进行检查。

02
关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到期换证工作
本批次《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工作将结合年检工作同步进行。为便于管理,本次换证原则上针对所有已颁发的有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由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区经委提出换证申请,经区经委核通过后核发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收回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确定格式并监制,由区经委统一印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换证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换证备案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等文件。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7737315,37737311
附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附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