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及人员核酸补测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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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烟台高新
发布时间: 2022-03-11

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疫情社区传播,不断出现跨地市跨省外溢感染。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排查潜在人群感染风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经烟台高新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高新区核心区开展重点区域及人员核酸补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人员范围



1.必须参加补测人员。3月5日以后(含3月5日)未进行过核酸检测的高新区核心区全体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2.不需参加补测人员。居家管控人员不参加(根据管控期的采样时间安排,配合医务工作人员单独检测)。


二、检测日期及采样时间



3月12日7:30至19:30,完成1轮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全区共设25个采样点(名单附后)。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采样居民提前准备好“个人采样信息采集码”(二维码生成流程附后,该码长期有效,没有手机的人员可由家属将其个人信息采集码打印出来),按照所在居住地镇街、村居(社区)统一安排,携带“个人采样信息采集码”二维码(二维码可截屏保存,也可打印纸质)分时、分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2.检测时请提前准备“健康码”“行程卡”,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防止人群扎堆风险,在采样过程中要文明有序排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

4.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5.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6.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逗留。

7.广大居民要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高新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个人采样信息采集使用说明




采样地点

供稿单位:区综合管理部

供稿人:王维伟
审核人:李洪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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