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条例9月1日起实施!温州人只要发现这些现象,都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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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条例
资讯来源:温州市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 2020-09-01

9月1日起

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正式施行


新《条例》

  有哪些关键内容  


  对温州广告行业有哪些影响?  


下面

跟着小编到这场新闻发布会去看看



8月31日下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




卢洪辉
市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卢洪辉详细介绍了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以及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周年的相关基本情况。











温州市广告协会会长詹羿介绍了疫情期间,协会积极组织、发动广大广告经营单位有效发挥广告的传播力量,助力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











曝光
《广告法》实施五周年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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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恒富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江景大盘”“国际知名品牌教育幼儿园及小学(规划中)”等信息与实际不相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第四条的规定,广告费用834400元,同时部分广告也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三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1668000元。

当事人委托印制《赢•世界》《外滩首府》《尊爵》(2013.03 总第十二期)《首府世界观》《鹿城江景大盘》等楼书宣传品,广告中宣传“世界级商务中心”、“世界级大都会商圈中心”等信息,合计印制费用106654元,用于分发、推销香江钰景园(外滩首府)楼盘,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同时部分广告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第四条规定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三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212000元。罚款合计1880000元。

另外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案对本案涉及的广告发布者处以没收其广告费用126000元,并处以罚款156000元的处罚决定;对本案涉及的二家广告经营者处以没收其广告费用29000元并处以罚款29000元、没收其广告费用77654元并处以罚款77654元的处罚决定。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年)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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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脑立方全脑应用训练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分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粘贴宣传的KT板具体宣传有:少年LF生命动力、未来领袖训练营等9种课程。相关训练课程特点介绍有:高效提升专注力,在闭眼状态下能对色卡、字卡、牌卡进行识别(准确率高达80-100%)…任何一篇文章的记忆(200-300字,包含任何文言文、英语课文、公式,甚至标点符号)都能倒背如流,并形成长久记忆等内容。据查实该处制作上述KT板的费用是162元,且已支付。执法人员通过对部分学员家长查实,学员家长到当事人处咨询报名时,该处均会通过上述KT板的宣传内容,向学员家长宣传上述课程特色,并向部分学员家长声称参加该处的培训课程后,学习成绩能明显提高,且无需再参加其他补习班,并承诺三个月无效退款。上述学员家长向当事人提出三个月无效退款要求时,当事人亦未履行其承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600000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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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白云山金戈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案

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广州白云山金戈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在温州发布了注册商标为“金戈”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处方药电梯广告,广告费用2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没款202000元;责令广州白云山金戈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罚款300000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五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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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天宁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己网站页面中发布含有“权威专家在线 冯小军主任”文字介绍及人物肖像、“应酬多了尿道炎来了,选择okw技术”等内容,涉及okw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

当事人在自己网站网页含有“华东地区男科第一品牌”、“温州最好的肛肠医院”绝对化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广告,且行为持续较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

【主要法条链接】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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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微信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6年09月08日通过转载的形式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篇“联通‘史上’最强代言出现了”的宣传内容。该宣传内容中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图像,并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图像上方标注“联通最强代言词出现了”字样。当事人共支付腾讯公司平台使用费300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案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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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发布违法金融广告案

当事人自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案发之日时止,在其经营场所大厅内发布含有绝大化用语的“瑞安农商银行东山支行贴心存”海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3000元。

当事人在其“金羊献瑞丰收送礼”宣传单中印有“2、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内的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均享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等条款,在其使用的业务文书《个人结算账户开立及综合服务协议书》中标注“第十条附则……二、本协议由乙方负责解释、解释时应当充分考虑银行服务性质”等条款,以格式条款合同排除消费者解释条款的权利。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案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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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电子商务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叶同仁大药房旗舰店销售“男用自慰器充气飞机杯”、“成人自慰器女用假阳具”等成人用品,其宣传页面出现含有人体性部位、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文字、图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在违法行查处时,当事人主动接受调查,如实交代违法行为并提交证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从轻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0000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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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王朝广告企划有限公司、温州浙同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案

温州王朝广告企划有限公司为温州浙同置业有限公司在温州×××医院的裙楼上发布了凤起玉鸣楼盘户外广告,其中广告内容宣称“建筑面积约139㎡首期全城热罄”,经调查与实际销售情况不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温州王朝广告企划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没收广告费用5万元,罚款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温州浙同置业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案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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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水心分公司发布虚假违法互联网理财广告案

2015年11月2日起,当事人通过投入他人邮箱等方式发放印刷品广告,将其经营的洽谈借贷撮合活动宣传成“年年宝”、“月鑫宝”、“单季红”等产品,与当事人实际从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不符。同时当事人在上述广告中宣传其“随心宝”产品的特征为可以“随进随出”、“随存随取”,实际上无法实现;印刷品广告均含有“单季红到期返息9%”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文字,但没有注明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的内容,等等。至2016年5月13日案发时,当事人已将其余广告自行清理销毁。当事人无法提供制作、打印上述广告的数量和制作费用等相关证据,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二十五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案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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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励志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以公司网站(http://zj.aixinzy.com/)宣传、招生宣传彩页等形式,发布含有“浙江励志体育文化中心是一所涵盖文化课、国学教育职业教育、心理疏导、武术教育等领域的全日制寄宿式民办学校….学校自创办以来,先后投入1.8亿元用于校舍硬件和教学…” 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20万。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来源 | 温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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