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太湖新区三星级街道食安办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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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南太湖发布
发布时间: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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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南太湖新区三星级街道食安办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食安办〔2020〕2号)及《湖州南太湖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太湖新区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太湖食安办〔2020〕1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新区食药安办于11月2日至11月3日对南太湖新区申请评价的4个街道进行了材料审核、现场评价等工作。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36-2019)》,经评价验收,凤凰街道、龙溪街道、杨家埠街道、仁皇山街道予以通过。现将4个街道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11月4日到11月18日。

如有异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传真、邮件、来访等方式向湖州南太湖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湖州南太湖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572-2165798、0572-2111585(传真)。

        


湖州南太湖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来源:南太湖发布

编辑:童宁盈

责任编辑: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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