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发布《增加部分国家集采药品补充供应企业的申报公告》,对厄贝沙坦、阿卡波糖、盐酸二甲双胍、阿莫西林4个品种开始进行补充供应企业申报。
根据公告,医疗机构在完成中选企业采购任务量的前提下,剩余的用量可在补充供应企业名单中选择企业供应中选药品,可以只选择1家,也可以选择多家同时供应。中标后列入省采购平台带量采购专区,参照带量采购相关政策(但此部分药品医保基金不预付,不执行节余留用政策)。
也就是说,医院在完成带量采购任务用量后,剩余采购量的需求,就得从本次中选药品中选择,选几家选哪家都有医院自主选择,但是如果本次没有中选,企业就无法被选择。对于之前自由竞争国采剩余量市场的企业来讲,未来之路尤为艰难,原研企业更加如此。
申报条件方面,药品需为:
1.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报价要求方面
1.原国家集采中选企业报价不高于本企业原国家集采中选价格;
2.其他企业报价不高于原国家集采云南省中选价格;
3.不同包装药品限价,以国家集采中选包装为代表品按差比价规则换算。
其实这也不是云南省第一次对国采剩余采购量下手。4月8日,云南省在第一批国采11个期满品种续签之时,就提出:医疗机构首先选择原中选企业2020年的任务量,剩余的需求量在原中选企业和新增加参与供应的企业名单中选择药品报量,可以选择1家或多家企业同时供应。最终41个企业中标,远超出原中标企业11家,中标价格也更低。
其实地方医保局对剩余采购量的调控并不意外,在一致性评价背景下,原研药再想占领大片市场基本是非常艰难的。由于部分品种国采周期较长,我国一致性评价审评速度加快,给与新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便利的直通车,是新双赢局面。指定品种内新过评企业,不用再等原协议到期,直接先参与争夺剩余量可能又节省了一部分销售费用,唯一不同就是未能享受医保基金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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