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项目申报工作
将于9月份开始!
小科整理了相关资料
供各位提前准备
★ 产学研合作项目
★ 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
因广东省地方标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运行规范》尚未正式公布,本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专项暂不启动申报
采取竞争择优方式评审立项,以事前立项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① 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或博士后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②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 项目申报单位(个人)还须符合各专项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申报平台,在线填报对应专项《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 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系统要求在线初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出具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 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个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申请单位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未通过复审的申报材料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 通过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和管理平台中打印生成《申报书》,签字盖章,并按照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附件材料(需编制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至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同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竞争性评审工作。
★ 产学研合作项目采取“专家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评审模式;
★ 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采取“专家材料评审”评审模式。
市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拟立项项目名单,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及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审批后,正式下达项目立项,项目经费根据市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分批下达
① 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4.提交虚假材料。
③ 项目申报列入科研诚信监管。申报单位(个人)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规定惩罚。
受理科室: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产学研结合科
地址:珠海市工商大厦5楼512室
联系人: 梁 龙,0756-2229667
不同区域还可以找以下人员办理:

1.关于印发《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珠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3.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4.申报书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