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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申报工作。
一、
支持对象
1.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本区依法设立的从事服务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支持投资总额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的在建项目。
二、
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通过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进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请至平台下载;
2.项目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形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3.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经开区推荐,并将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申报材料相独立),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4.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应于3月1日前提交完毕,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徐翱37739147 朱归仁37735713
邮 箱:sjfgwcyfzk@163.com
地 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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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松江区融媒体中心经开区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