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家庭购房补贴、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

收藏
关键词: 家庭通知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南昌小蓝经开区
发布时间: 2022-10-06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为有效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按照“一城一策”的楼市需求,提振我县房地产市场信心,通过进一步简化程序,细化措施,放宽条件,切实惠及购房群众,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根据《南昌县关于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南政办发〔2022〕35号)、《南昌县购房消费补贴、家庭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试行)》(南住建发〔2022〕42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家庭购房补贴措施


调整前的内容:

推行家庭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县以下区域(沿江南大道以东,昌南大道以南,昌东大道、总干渠以西,南外环、沪昆铁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南昌县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在缴清契税后享受,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其他区域按50%标准补贴。


调整的内容:

取消了“南昌县常住居民”限制,对二孩、三孩家庭群体的认定由“子女未满18岁”调整为“有子女未满18岁”,二孩、三孩家庭中只要有一名子女未满18岁即可享受二孩、三孩补贴政策;取消了“补贴在契税缴清后享受”的限制。


调整后的内容:

加大家庭购房补贴力度。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县以下区域(沿江南大道以东,昌南大道以南,昌东大道、总干渠以西,南外环、沪昆铁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有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以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其他区域按50%标准补贴。


二、优化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调整前的内容:

全面落实人才购房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人才来县创业就业,对在县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与辖区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县缴纳社保满2年,首次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在严格按照南昌“人才10条”的精神,落实好人才购房分类补贴政策基础上,再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含高级技师)、本科(含技师)、大专(含高级工)分别给予5万、4万、3万、2万元的购房补贴。


调整的内容:

取消了“创业稳定经营2年”、“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满2年”三项条件限制。


调整后的内容:

优化落实人才购房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人才来县创业就业,在县创业或与辖区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县(或市本级)缴纳社保,首次在文件规定的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在严格按照南昌“人才10条”的精神,落实好人才购房分类补贴政策基础上,再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含高级技师)、本科(含技师)、大专(含高级工)分别给予5万、4万、3万、2万元的购房补贴。


政策兑现程序、流程等按照调整后内容,参照《南昌县购房消费补贴、家庭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执行。


来源:南昌县发布

往期推荐

喜报!南昌小蓝经开区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

【媒体聚焦】《南昌日报》聚焦小蓝经开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媒体聚焦】《南昌日报》聚焦小蓝经开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