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药新用”促使瑞德西韦从紧急使用授权到完全获批的监管途径:505(b)(2)审批途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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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获批瑞德
资讯来源:E药经理人
发布时间: 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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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


“紧急使用授权至完全获批——在未知领域开辟新道路”系列由两个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 ,我们概述了新型疗法从紧急使用授权 EUA 到完全批准的 一种 路径 。第 部分,我们 揭开 505(b)(2) 药品 批准 上市路径 的神秘面纱,如果您 所在的机构 正在考虑采用这种 路径 来开发治疗方法 应对当前的公共卫生危机 ,该部分内容也可 提供 一些 关键 的考量 因素。截止至2021年9月,只有瑞德西韦一种治疗药物从EUA过度至完全获批,而促成这一过渡的,便是505(b)(2)途径。

尽管COVID-19带来了诸多挑战,但仍有11个COVID-19疗法获得了EUA。在这11个EUA中,有几个不是新分子或新生物实体,而是先前已获批的药品,这些药品正重新提交申请,用于新的适应症。这些已获EUA但又重新提交申请的药品已作为关节炎的治疗或作为麻醉剂获得批准。有些通过COVID-19引发的与已知疾病相近的代谢通路或机制发生作用,或者在必须使用呼吸机的患者中作为长期安全的麻醉剂使用时,均显示出良好的治疗前景。


505(b)(2) 监管途径可帮助申请人获得新化学实体(NCE)的批准或对现有药品进行更改,而且无需重复此前支持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非临床和临床基础数据。对于应对当前公共卫生危机的申办方来说,这可能是一条很有吸引力的途径,因为加快开发流程能够带来显著的益处。


目前,很多产品的审批都用到了505(b)(2)途径,包括COVID-19疗法。公司应了解505(b)(2)的提交和审批要求,从而有效地利用该监管路径。2020年批准的新药申请(NDA)中,约有60%是通过505(b)(2)途径提交的。


新药申请(NDA)的类型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中描述了三种类型的新药申请,505(b)(1)——全新的药品申请;505(b)(2)——依据先前审查和批准的信息以及专门针对新适应症的新信息提交申请;505(j)——所申报的药品在成分和作用上与先前已获批的药品相同的申请(简略新药申请,即仿制药注册申请或ANDA)。


需要注意的是,对某一申请的补充也属于新药申请。


505(b)(2) NDA的起源


505(b)(2) NDA来源于FDA“基于文献的新药申请政策”(FDA’s Paper NDA policy)。该政策出台时,ANDA仅限于1962年之前获批的安全有效的药品。根据该政策的内容,NDA要包含完整的研究报告,从而证明现有的公开文献报告摘要可满足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要求。这些报告可作为支持FDA审批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唯一基础,且不必是经由申请人实施或承申的。在FDA“基于文献的新药申请政策”的框架内,申请人需对非临床和临床文献进行汇编和总结,以支持FDA做出决定,证明申报药品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


随着《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补偿法案》(“Waxman-Hatch 法案”)的通过,1962年之后,对已获安全性和有效性初步批准的产品开放了ANDA流程。Waxman-Hatch法案中便包含了505(b)(2)的相关条款。目前,505(b)(2)途径已成为一些药品的适当监管途径。

 

2020年和2021年的505(b)(2)途径


在申报的药品的安全性已得到充分确立的情况下,505(b)(2)途径对于新适应症(例如COVID-19 的治疗)的申请而言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途径。为了确保安全性资料得以维护并对有效性进行相关说明,通常还需进行一些额外的工作。然而,这些经验为之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开端。


根据FD&C法案,可通过505(b)(2)途径进行申报的产品类型


根据FD&C法案,通过505(b)(1)途径申报的NDA需要全部的非临床及临床研究资料,而通过505(b)(2)监管途径进行申报时,申请人无需全部提交便可进行开发并向FDA提交审批申请。这些药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仿制药,但通常也不是全新的新分子实体。某些药品在考虑进行新层面的申报时,例如适应症、剂型或方案、剂量、与其他药品联合的治疗方案,或独有的特征,505(b)(2)途径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与ANDA不同,505(b)(2)途径并不表示申报产品与参比制剂相同。


FDA指南介绍了可以根据FD&C法案505(b)(2)途径进行申报的产品类型。这些产品包括新化学实体、新分子实体以及对先前已获批的药品的变更。这些变更涉及的内容包括剂型、给药途径、剂量、复方产品中活性成分的变化、配方、适应症以及处方药到非处方药的转换(Rx-to-OTC)等方面。


505(b)(2) NDA中,申请人可依据哪些信息进行申报


申请人可以依据已发表的文献。如果申请人并未进行研究或无权参考已发表研究的原始数据,则可通过505(b)(2) NDA途径进行申报。


根据21 CFR 314.54,如需对已获批的药品进行变更,505(b)(2) NDA的申请人可以依据该机构之前对该药品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调查结果,但仅限于FDA批准的上市药品标签中的信息。


使用505(b)(2)途径开发COVID-19疗法的相关见解


根据Halloran咨询公司和美国富理达律师事务所(Foley&Lardner)的经验,505(b)(2)途径可用于开发COVID-19的治疗方法。在过去的18个月中,一些公司准备并提交了pre-IND会议申请,并概述了以下方面拟议的开发计划:(1)新分子实体;(2)变更已获批的药品的适应症、剂型、给药方案或给药途径;(3)寻求最终通过505(b)(2)途径提交NDA的植物药。


与在当前公共卫生危机期间为COVID-19开发新疗法类似,通过IND前的相关流程,可从FDA获得对505(b)(2)开发计划的反馈,这一点非常有利。由于大多数505(b)(2)申请的依据为已发表文献、FDA批准的参比制剂(RLD)以及为了提供变更申请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而开展的桥接研究,因此,强烈建议pre-IND会议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对于上文描述的各种COVID-19疗法,我们提交IND前会议申请的经验是,FDA更容易接受那些最终会为产品提交505(b)(2) NDA的申请人。然而505(b)(2)途径是这些产品申报可行的选择之一,但FDA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大量非临床数据,以便其药理学和毒理学数据达到最新标准,并要求进行大量桥接临床研究以支持COVID-19疗法的上市。我们强烈建议,尽早与FDA展开合作,以便公司了解FDA对数据要求的预期,进而规划其COVID-19药品开发计划。


本文出自Global Forum中文版11月刊

翻译已获作者授权


GF中文版11月刊目录

P1

卷首语:导读

P3

更加精准化的前列腺癌治疗

P5

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的数字生物标志物

Moonshot赞助远程智能研究,旨在更好地收集癌症治疗效果的相关数据

P8

紧急使用权至完全获批——在未知领域开辟新道路

第二部分:解读505(b)(2)药品审批途径

P11

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全球化:挑战和机遇

P13

真实世界数据和真实世界证据在日本监管领域中的应用

来自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首席执行官的观点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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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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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信息

标题:紧急使用授权至完全获批——在未知领域开辟新道路

第二部分:解读药品审批中的505(b)(2)途径

作者:David L. Rosen1, J. Shawn Roach2

作者单位:1. Foley & Lardner LLP, 2. Halloran Consulting Group

出处:https://globalforum.diaglobal.org/issue/october-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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