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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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家级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关于开展2021年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区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1)符合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有明确的四至范围边界,有独立的开发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履行管理、统计、服务等职责,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达到相当的经济规模和发展能级,在某一个或几个服务业重点领域、某一类服务业集聚区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2)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定位清晰,以一个或几个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为主导产业,具有明显的“四新”经济特征,拥有一批在相关细分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重点企业或专业化团队,集聚一批创新活力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3)管理运营机构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能够承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试点工作,拥有专业性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4)有未来3-5年的战略规划、实施计划和任务举措,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的推进举措及政策保障等。


5)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


2.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楼宇:除符合前一段(1)、(2)、(3)条件外,须满足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80%等条件。


3.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商圈:符合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四至范围边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有独立的开发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履行管理、统计、服务等职责,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商圈主题特色鲜明,体验式和综合性业态丰富,年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5亿元。


4.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单位):在我区重点发展的服务业以及传统领域转型升级中,创新意识强烈、行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带动作用明显,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有望实现重大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并纳入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库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程序


1.通过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进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请至平台下载。


2.填写载体类补贴项目申请表,并与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3.示范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圈需报送创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拟创建示范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圈的产业发展情况、工作基础、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推进举措及内部组织保障等,近三年园区、楼宇、商圈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在地企业名单及其他可证明示范性的印证材料。

示范企业(单位)具体阐述近三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主营业务和盈利模式,在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线新经济等领域创新引领性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并提供营业执照、近三年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4.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园区推荐,并将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两份),提交至区发改委。


5.已被认定为示范载体的单位不得以本单位名义或更换载体类别等方式重复申报。近2年已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的企业(单位),不能申报本次补贴。

申报材料应于9月22日(周三)前提交完毕。请各街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载体类补贴申请表


联系人:徐翱  37739147      朱归仁  37735713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722室  

邮箱:sjfgwcyfzk@163.com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附件.doc file



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图文供稿:企业服务部

编辑:松江区融媒体中心经开区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