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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泰州市人社局副局长乔和平一行8人来扬调研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扬州市人社局副局长王锦程接待并主持会议。两市的宣传部、国资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调研。

王锦程表示,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5号)文件精神,从去年起,会同宣传部、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引导我市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好改革要求。

会议就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我市参会各部门介绍了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具体进展情况,就国企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分类设置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等内容,结合国企的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来源:劳动关系处
编辑:许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