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9日,中山市发布实施《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形成了疫情期间中山稳企安商20条。新政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其中不少与人社工作相关。
孙俊军 摄

为更好地指引企业和个人申领相关补贴,推动政策落地,近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联镇安商”行动,进一步梳理了相关政策内容和办理指引。

社保费减免
政策一:阶段性社保费减免
适用范围:
1、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予以免征。
2、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用人单位的个人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减免范围的对象。
申请方式:免填单、免申请
政策二:阶段性社保费延缴
适用范围:
1、企业: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交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2、个人: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申请方式:
企业:不用申请
个人:疫情解除后补办
政策三:阶段性社保费缓缴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
缓缴期限: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提供担保和签订缓缴协议
提问
&
解答
Answers


出台了免征和减半征收的政策后,用人单位是否不需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保费呢?
正解君: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各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税务机关)申报缴费,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所以,为了保障员工的利益,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申报的义务。
缪晓剑 摄
就业扶持
政策一:应对疫情稳企安商一次性工资补贴
适用范围:企业劝导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并向务工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
补贴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
补贴方式: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申报期限: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务工人员返回中山上岗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内
补贴金额:1826.5元/人(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653元的50%)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材料:
1、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2、员工往返交通票据证明
3、企业向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
办理流程。
政策二: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补贴
适用范围: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且按规定支付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者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职工的工资,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补贴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
申报期限:在疫情解除次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
补贴金额: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的实际天数×每天补贴金额(按照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职工2020年1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月计薪天数21.75天)。
申请材料:
1、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2、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隔离观察的证明(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为准)
3、企业向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
办理流程。
政策三:适岗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下同)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补贴对象: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已备案,并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企业。
补贴标准: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申领期限: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
培训对象:本企业招用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
培训要求:
1、保存资料:企业应当根据发展的真实需要安排培训内容,可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模式,培训过程要做好学员签到、培训影像、培训照片等资料的保存,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
2、及时归档:企业应当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企业参训职工劳动合同、学员签到表(记录)、培训影像、培训照片、培训成绩或培训效果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核查。
申报方式:自2020年4月13日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实现全网办理,只需网上上传相关资料,无需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要求: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填报录入培训项目、培训计划、培训学员等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备案。
办理流程。
政策四: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1、自2020年6月12日起,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采取网络课程、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组织开展以工代训。2、自2020年6月12日起,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采取网络课程、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补贴对象:第一类: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中、小、微型企业。第二类:其他各类中小微企业(具体划分标准附后)。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同时满足适岗培训等其他培训项目补贴申领条件的,不得重复申领补贴。
申领期限: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报要求:1、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备案,备案时需提供学员名单和培训计划;停业的企业一并提供供电公司电费单据等停工停业相关证明。2、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填报录入相关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
申请材料:1、单位资金申请表;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3、以工代训考核记录;4、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缪晓剑 摄
政策五:稳岗补贴(全程网办)
补贴条件:
1、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2019年度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
2、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中山市的环保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不属于“僵尸企业”及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补贴对象: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
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返还。
补贴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应提交材料:登陆广东政务网(www.gdzwfw.gov.cn)申报,无须纸质申请资料。
办理流程指引。
政策六: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初创企业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申请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并复印,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已办理创业登记无需提供)
5、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6、企业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初创企业无需提供)
7、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
申请时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办理流程指引。
政策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民营企业补贴
补贴对象:对第1至8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所在的我市民营经济企业(即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控股企业外的企业)。
补贴标准:补贴额度与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当年度的市政府津贴金额相等(一至八层次人才每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5000元—600元,三年最高可达18万元)。
申请材料:
1、中山市民营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2、获认定、评定的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企业控股状态认定材料
办理流程指引。
政策八: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新招用员工补贴
补贴对象: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招用一名新员工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
1、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
2、与招用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申请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政策九: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指引。
办理流程指引。
孙俊军 摄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一: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招用行为发生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本项目实施至2020年底。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每人5000元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应核验信息:有关人员登记失业情况;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申报流程:邮寄或者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市人社局审批,按规定拨
政策二: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一次性每人5000元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申报流程:邮寄或者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市人社局审批,按规定拨付
政策三:一般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申报流程:按季度(或半年)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选择【岗位补贴】项目,按要求填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邮寄或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
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政策四: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申报流程:按季度(或半年)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 选择【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按要求填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邮寄或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政策五: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每人10000元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
申报流程:邮寄或者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政策六: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一次性每人1000元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
2、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申请流程:本项目实施期由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期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填写《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单位)申请表》《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连同应提交申请材料邮寄或者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政策七: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范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2、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申报流程:按季度(或半年)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 →选择【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按要求填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邮寄或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联系方式:各镇区人社分局
政策八: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范围:组织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申请材料:
1、见习协议书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首次申请时提供)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申报流程:于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项目,按要求填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邮寄或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政策九:见习留用补贴
补贴范围:见习单位在见习结束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留用见习人员,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一次性每人3000元
申请材料:
1、见习协议书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超过24岁且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4、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
(已申请过见习补贴的,可仅提交劳动合同)
申报流程:招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填写《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单位)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邮寄或到辖区人社分局提交资料→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按规定发放
缪晓剑 摄
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补贴
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补贴条件:中山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所在地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中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标准给予补贴,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按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在校期间仅可享受一次。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籍证明。
应核验信息: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年内向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联系方式:各镇区人社分局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中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自2021届起)。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城乡困难家庭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学籍证明。
应核验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信息(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身份享受时核验)。(下载凭证连同提交材料做好档案装订并长期保存)
申请程序: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登陆广东政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选择【求职创业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收集毕业生应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单位)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系统打印),代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联系方式:就业创业科,88323349。
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镇区、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等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下载凭证连同提交材料做好档案装订并长期保存)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登陆广东政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选择【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联系方式:各镇区人社分局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镇区、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以毕业5年内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下载凭证连同提交材料做好档案装订并长期保存)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填写《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个人)申请表》,连同应提交申请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联系方式:各镇区人社分局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已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含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登记信息。(下载凭证连同提交材料做好档案装订并长期保存)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登陆广东政务网(http://www.gdhrss.gov.cn/gdjycy/),选择【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1年内提出。
联系方式:各镇区人社分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补贴申请受理联系方式
(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编辑)
素材来源:南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日报
文字:雷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