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互联 互通有无—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略合作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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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协议战略合作合作合作协议
资讯来源:丽水人社
发布时间: 2020-08-29






       为全面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落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联合下发的《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略合作协议》,8月26日至28日,长三角区域(奉贤 - 常州 - 丽水- 六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安徽六安举行。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旭,市仲裁院院长张立参加签约仪式和座谈。





       协议围绕有利于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利于跨地区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力助推长三角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同发展,共同维护区域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协议签订后,四地探讨和分享了各自区域调解仲裁工作的特色和创新,并就今后的友好共建进行了互动交流,并以“区域共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合作基本原则,组建联合办公室作为工作平台,具体落实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的合作与协同事宜,致力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开展区域人员培训交流合作。其中办公室负责人由四地人社局分管领导轮流担任,四方调解仲裁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各方推动落实具体工作的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