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引才工作再推新举措!
由市人社局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是今年以来,继中山“人才新政24条”(即《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后,中山推出的又一重要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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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从人才培养和引进、评价与激励、服务与保障等方面,对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多项新举措。
●《条例》在人才评价与激励方面有较多创新,包括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负责人推荐人才的权利;
●市、镇(区)设立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社会资本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对于现有认定标准外的人才,相关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等,人才评价工作更具灵活性。
《条例》征求意见期限将持续至2020年9月28日,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6793802)、传真(88365326)、电邮(fazhike1203@163.com)、通信(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
拟定每年3月28日为中山人才日
为提升人才工作地位,《条例》提出当将人才工作纳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应当将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同时,成立市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拟定每年3月28日为中山人才日。
紧缺急需人才可获破格聘任
《条例》提出,市、镇(区)人民政府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可以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市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可免费提供相关人事档案、关系代理服务;进入已满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可申请专项编制;急需聘用而暂无空缺职位的单位,可申请特设岗位破格聘任。
设立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条例》提出,市、镇(区)人民政府依托市属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设立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社会资本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发起设立人才发展基金,为人才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
为强化人才服务,《条例》提出实行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高层次人才凭卡可以享受政策咨询、出入境、人才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人才安居等“一站式”服务。镇(区)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人才管理服务数据采集和整理,实现人才管理服务数据共通、共享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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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编辑)
素材来源:南方+
文字:雷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