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申报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充分发挥上海超大型城市应用场景优势,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上海率先运用,打造“智能技术的最佳试验场”、“智能应用的超级孵化器”,进一步打造有人民体验度、有产业带动性、有标杆意义的世界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现就面向海内外征集本市第三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市第三批发布的应用场景需求(见“附件1”),申报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集成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申报单位可以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三)解决方案的执行期一般为1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上海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表》(见“附件2”),可另附详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计划、预算、成员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受理
1.《上海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表》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至songminlan@sheitc.org。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收快递、邮寄等方式,申报材料不退还。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受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邮件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咨询
(一)应用场景需求咨询
请联系各场景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
(二)其他咨询
宋敏兰18121388226; 薛威23119408
五、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附件:
1.上海市第三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列表
2.上海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表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官网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