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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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厦门生物医药港
发布时间: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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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为做好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专项类型


  此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为“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大类型。本次项目申报指南较往年变动较大,请各申报单位详细对照各专项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和时间节点要求


  1、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拟通过我局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2年11月14日8:00至12月30日16:00(指南方向1.4的申报单位在2023年3月3日8:00至2023年4月18日16:00),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为方便推荐,请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截止前提前一周与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工作人员联系)。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联系人:刘杨曦,联系电话:202196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条件).pdf

·附件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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