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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仿制药参比目录制剂(第三十八批)的通告(2021年 第18号)。
参比制剂是指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通常为被仿制的对象,如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其中首选在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此外,参比制剂应为处方工艺合理、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药品。从2015年第四季度至今,药监局已经发布多个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药监局还提醒:未在国内上市品种,需参照原总局2015年第230号公告等的相关要求开展研究,通用名、剂型等经药典委核准后为准;参比制剂目录公示后,未正式发布的品种将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研究结果另行发布。
附:仿制药参比目录清单

◆编辑 |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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