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违规不干预」!港澳企业投资前海,深圳研取消所有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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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投资违规
资讯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发布时间: 2020-09-02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主要体现其投资贸易便利功能。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8月31日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下称《条例》)已于8月26日通过,将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对境外投资者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准入限制,对港澳企业探索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是广东自贸试验区的片区之一,其辖区范围覆盖了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与之相比,自贸片区主要体现为其投资贸易便利功能。《条例》重点围绕扩大投资开放、促进贸易自由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港金融市场互融互通等方面先行先试的内容,为全面推进自贸片区实现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规定,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的制度安排,并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推动重点产业聚集,支持跨国公司总部和国际组织总部落户自贸片区。


港澳企业方面,《条例》提出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条例》变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商事主体在自贸片区进行登记后,依法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推动自由贸易账户 尝试多项探索


《条例》大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其中自由贸易账户是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重头戏」,也是自贸试验区内各项金融创新的基础。《条例》规定自贸片区探索建立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条例》还明确规定,支持自贸片区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建立健全跨境理财通机制,探索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创新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等便利化措施;探索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


为加强专业人才互认与引进,《条例》规定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设计、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可以依法在自贸片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以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支持开展技术移民试点,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支持自贸片区外籍技术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吸引境外专业人才参与自贸片区建设和服务,提升自贸片区专业服务水平。


松绑进口药品规定 可用港澳批准药


此外,《条例》还变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进口药品注册的规定,允许香港、澳门已经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境内注册批准且在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在自贸片区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并规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单抗药物、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还同时通过了经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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