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2022年度上半年 “名校优生”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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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告
资讯来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2-05-25


申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江宁委发〔2021〕37号)和关于印发《“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宁人才〔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百家湖人才领英工程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名校优生类”申报公告如下:


0 1
申报对象

1. 申报人才来区工作前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毕业,取得大学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世界知名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才(不含在职进修人员),且学成回国(来华)2年内、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

世界知名高校以《泰晤士报》最新发布的“世界前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Tips: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科)名单、相关佐证资料请咨询江宁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2. 申报人才2020年以后首次来南京在江宁就业(包含驻宁高校留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流动的人才),并在单位工作满1年。

02
申报单位

引进单位是在江宁开发区注册纳税的,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现代产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年度统计的规上企业名单为准)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备案新型研发机构

4. 独角兽或培育独角兽或瞪羚企业

5. 市、区创新型企业家创领办企业

6. 我区重大科创平台。

03
支持政策

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名校优生”给予2-4万元生活补贴,其中,具有学士学位的每人2万元,具有硕士学位的每人3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每人4万元,资助资金由所在园区(街道)统一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账户,再划拨至受资助人才,资助资金由区本级、载体财政各承担50%。


04
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登录江宁人才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jnrcfw.gov.cn),点击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项目申报端口,进入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名校优生”类政策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05
有关说明

1.企业需在2022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网上审核通过后,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名校优生”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2)劳动(聘用)合同;

(3)最近12个月缴纳社保和个税证明材料;

(4)免冠证件照和手持身份证正面照。


2. 申报材料由企业纳税所在园区、街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06
联系方式

(一)初审部门:江宁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咨询电话:52110731、52110732、5207859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QQ群:777324675(仅限企业人才申报专员加群,请备注:企业名+职务+姓名)

(二)综合审查部门:江宁区人社局人才综合管理科

咨询电话:5276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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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张  珂

审稿:王  强 毛欣悦

审核:何震宁

发布:陈西木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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