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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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2-04-21



根据《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要求,结合2022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江宁高新区创新发展部组织园区企业开展2022年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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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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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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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 万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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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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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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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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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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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院士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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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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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请按照《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文末)。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最后一页),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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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需与院士签订《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附件2,上报时与申报书分开),并协助尚未报备的合作院士向中科院或工程院做好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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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纸质材料经区科技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与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2006@126.com。纸质及电子材料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联系人:

江宁开发区科技人才局人才办

张鹏 1370519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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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

审稿:王  强 毛欣悦

审核:何震宁

发布:蒋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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