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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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布 + 订阅账号
发布时间:
2020-12-22

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
健康防护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加强冬春季新冠疫情健康防护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火车站、客运站、影剧院、图书馆、健身场所、网吧、棋牌室、浴室、酒吧、KTV、宗教活动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测温、亮码、戴口罩,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不扎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机构要健全应急组织,完善应急制度,坚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聚集性疫情。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应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坚持个人防护不放松
广大居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坚持戴口罩。
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和其他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时要规范科学戴口罩。
2.坚持勤洗手、常通风。
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湿巾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 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3.坚持“一米线”。
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前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酒店、宾馆、影剧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提倡线上购物。
4.提倡用公筷公勺。
聚餐时为了您和周围人的健康,提倡用公筷公勺。
5.做到非必须不远行。
广大居民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凡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高新区的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宾馆报告;按要求提供到达高新区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信息的,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到综合服务点(观止酒店)接受核酸检测。
6.及时就医。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途中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三、严格规范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严格控制活动人数,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 300 人以内。举办主体应在会议或活动开始2周前开展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提出的防范措施要在活动期间严格跟踪落实,如扫码测温、消毒通风、错峰就餐、分餐等。
四、严控冷链食品传播风险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市场、超市等要做好档口、案板、器具物表面、食品储存冰箱或冷库内表面的清洁消毒。广大市民要到正规市场购买冷冻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养成查阅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习惯,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切割时要注意容器、刀具、案板生熟分开,食物要煮熟后再食用。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
五、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冬春季是诺如病毒等其他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要深入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小餐饮店等场所,开展全民大扫除,排查“蚊蝇鼠蟑”等四害孳生场所,清理积存杂物,清除卫生死角,有效防止传染病传播,共同建设美丽高新。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