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网上备案并申请检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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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告关于
资讯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9-0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对依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为方便企业按新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强制检定,特做如下公告:


目录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多参数监护仪、医用电子体温计、红外耳温计、综合验光仪(含视力表)、角膜曲率计、模拟指示秤、精密压力表、记录式压力表、数字式压力计、压力控制器、压力式六氟化硫气体密度控制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透射式烟度计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具体见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2020年11月1日后新增目录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请杭州地区所有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登陆杭州市民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zmsjl.hzscjg.gov.cn:8889/)进行建档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咨询电话:86439947。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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