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开展“转作风 优环境”县区融合平安建设暨《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集中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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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条例
资讯来源:南昌小蓝经开区
发布时间: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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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小蓝经开区探索开展“双联”活动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共同推动“县区一体  深度融合”工作做深做好做实。12月10日下午,小蓝经开区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东新乡、富山乡、八月湖街道和园区部分企业代表共同开展了“转作风 优环境”县区融合平安建设暨《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集中学习及宣传活动。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丁梦娟律师解读、宣讲了《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通过丁律师的细致解读,大家对《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县人民法院小蓝法庭庭长罗惠兰就如何开展调解工作以及调解工作中的方法技巧做了讲解。宣讲中,罗惠兰结合自身三十多年的从业经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深入浅出,把枯燥复杂的调解工作阐释的活灵活现,让在场所有平安建设负责人及调解员受益匪浅。




     区社发局局长伍有其介绍了小蓝经开区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过程中提出的廉正调解“三个三”工作法,即介入调解的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参与调解的层级不超过三级,参与调解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园区、化解在萌芽。


《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变得有法可依,它通过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体系架构、原则遵循、责任主体及职责划分,尤其是规定了各类责任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力求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模式的全面开启。


此次活动,通过条例宣讲与实技培训的双重结合,不断提升县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法治化、规范化、实效化水平,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编辑:陈元 

编核:刘玮 

审校:刘韬 

供稿:区社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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