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预防接种政保合作工作座谈会在市疾控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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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疾控召开座谈会座谈接种疾控中心合作
资讯来源:丽水疾病防控
发布时间: 2020-08-28

为顺利推进政保合作项目预防接种保险试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2020年8月27日下午,在丽水市疾控中心召开预防接种政保合作工作座谈会。丽水市疾控中心主任季巧英、副主任陈荣富、免疫所人员,莲都区卫健局分管领导,莲都区疾控中心主任及相关业务人员,丽水市疫苗供应公司区域经理及业务代理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主任陈荣富传达《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推进政保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介绍开展预防接种保险的目的,并以详实的客观数据从专业角度分析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参会对象在听取市疾控中心免疫所对预防接种保险草案的介绍后进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设立预防接种保险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规定 “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条款的实践。


此项工作在丽水先行先试,是践行总书记对浙江提出“重要窗口”建设和展示的具体体现,是完善和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防范风险方面的具体举措,也是一项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实实在在的民生事项。


参会疫苗供应商纷纷表示支持丽水市开展政保合作预防接种保险项目,并就不同疫苗的出资额、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还是经销商出资、出资额度的上下浮动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草案奠定了基础。

会上,季巧英主任就疫苗管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守住底线,保证疫苗安全。供应厂商要有社会责任感,要确保做好疫苗出厂和冷链运输全程安全;


二是做好服务,规范接种管理。按照疫苗管理法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做好疫苗的规范接种;


三是强化责任,做好接种监测。要加强疫苗接种后的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做好疫苗接种后的后续服务工作。




季巧英主任对疫苗供应领域的廉政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建立“亲”“清”关系。疫苗供应商与疾控机构既要保持亲切合作和相互尊重,更要保持清廉和风清气正的关系;


二是增强“利”“力”合作。疫苗供应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要提高社会效益,以提高全人群免疫力,保障人群健康为重任;


三是达成“合”“和”目标。双方要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为丽水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撰文:免疫所
审核:洪浚扉
终审:邱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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