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风高新”宣传标语、屏保壁纸、清廉工艺品的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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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的通知通知关于宣传
资讯来源:烟台高新
发布时间: 2022-10-13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上下掀起建设清风高新热潮,区纪检监察工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清风高新”宣传标语、屏保壁纸、清廉工艺品有奖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定位
主题鲜明,作品要围绕清廉主题,创作要突出清风高新元素,符合清风高新建设的总体要求,凸显清风高新文化内涵,体现清风高新特色,创意新颖,立意深刻,突出时代特点。

(二)具体要求
1.宣传标语:语言精炼,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语言富有美感,便于记忆和传诵,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每条标语长度在20字以内为宜,可附上必要的文字说明。
2.屏保壁纸:图片大小在12MB以上,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拼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清廉工艺品:制作人须在作品上附上名称、意义、制作方式。

四、作品评审及发布


1.评审。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员对社会各界报送的作品进行汇总筛选、综合评判,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

2.发布。评选结果通过本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奖项设置


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纪念奖若干,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六、参与方式


宣传标语及屏保壁纸发送至邮箱:
gxqjgw@yt.shandong.cn

投稿主题命名为联系方式+姓名

廉洁工艺品邮寄地址:
烟台高新区蓝色智谷11号楼11楼纪检监察工委 
 
收件人: 尹超  

联系电话: 1 3854412325


七、其他事项




1.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或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但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报送时要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作为颁奖依据。

4.参赛作品一经选定采用,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即归属主办方所有。

5.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属本单位,凡参赛者均视为已知悉同意以上所有规定。



供稿单位:区纪检监察工委
供稿人:尹超
审核人:刘新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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