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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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1-02-20

为做好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0〕1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预决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是打造阳光财政,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党政部门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2021年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

公开主体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开发区(含其他功能区)及其下设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

(二)公开内容

1.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

(1)2021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和2020年度决算报告。

(2)2021年度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2020年度决算草案。

(3)2021年度本级政府预算草案说明和2020年度政府决算草案说明。包括举借政府债务、财政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预算绩效工作开展等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草案及其说明、2020年度决算草案及其说明具体按照省市财政的相关要求公开。

(4)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5)预算调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等要求,按规定做好调整预算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本单位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除标注事项外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或内容,没有数据的可以填零或空白。

(1)部门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不得自行删除。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作数据对比时,若分母为零则无需说明增减比例。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凡纳入各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6)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应按本级2021年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中制定的预算绩效公开要求进行公开。

(7)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规定执行。

(8)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9)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本单位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三)公开时间

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方式

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时,也可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涉密信息处理

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由开发区财政局牵头,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公开工作落实。

(二)建立区级预决算公开联络员制度。本单位明确1名预决算公开联络员,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沟通联系,参加培训并准确掌握预决算公开的口径和要求,组织开展单位预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本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