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2023年区教育分局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引进范围
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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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计划及岗位配置
计划引进人数10名,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配置详见《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3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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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两种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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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引进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考试相关通知。应聘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视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进入考试环节的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其中,初中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及分析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试讲使用威海市初级中学现行教材,由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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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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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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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9
管理使用
(一)选岗培训。报考同一引进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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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
在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629032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来源:区教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