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19号)| 官网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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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关于医疗器械发布
资讯来源:思宇医械观察
发布时间: 2021-06-02

官网链接:

https://www.nmpa.gov.cn/ylqx/ylqxggtg/ylqxqtgg/20170207155201554.html?GXMEUwefOdZn=1622544122284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2014〕13号)及《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6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3日

文章来源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主编|赵清

排版|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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