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我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鲁科字〔2022〕71号)和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推动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开展青岛高新区企业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从事研发及科研助理岗位情况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青岛高新区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各类创新主体。
二、关于科研助理岗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等工作的人员。本次征集仅限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有关要求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请已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单位和有招聘应届毕业生从事研发管理需求的单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站地址:https://www.sdgxbys.cn/)注册,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并提交已招聘人员相关资料。岗位发布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6:00。
四、有关政策
(一)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22〕2号)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完成情况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验收和申报的重要参考。自2022年起,各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完成情况将作为科技计划、创新平台验收和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和结余资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社会保险补助等(在研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由项目单位按规定调整)。
联系人:崔芸 13706426131
科技创新部、党群工作部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