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有效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企业阶段性招工难问题,促进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宁波杭州湾新区人社局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新区非公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参加线上毕洽会并于2021年9月底前来新区面试且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参照给予交通补贴。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畅通招工引工渠道,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注册在新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向新区非公企业输送首次来新区就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800元/人职业介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大力推行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扎实开展线上培训,建立培训构名录、列出培训内容清单,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
认真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1]1号)各项措施,倡导各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开展吃年夜饭和上门慰问等暖心活动。
加大制造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争取总行支持给予政策倾斜,主动对接制造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増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余额,将制造业贷款投放况纳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财政性资金存放、金融服务质效评价等考核范围。建立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市财政设立总额4亿元的制造业贷款“风险池”,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微担通”渠道为“稳就业白名单”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对贷款额度单笔不超过500万元、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不高于近1年期LPR上浮50个基点的,所发生的坏账损失,在既有的三方分担基础上,银行承担部分的50%由财政补贴。
咨询电话:63070082、6309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