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跟企业1V1沟通本周完成,2021年药价谈判即将启动
10月27日,E药经理人跟多家药企进行了沟通核实,本周医保局已经跟企业进行一对一的信息沟通,这意味着2021年的药价谈判即将开始。
据悉,7月30日,医保局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药品名单。首款CAR-T、首款ADC等创新药皆在其中,PD-(L)1也将迎来适应证厮杀,由分析预测,PD-(L)1价格可能跌破3万。
10月26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促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健康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并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共7章41条,内容涉及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监管责任等多个方面。其中,明确要求医患双方均需实名,人工智能软件不得替代医师接诊,诊疗资料至少保存15年, 同时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检查收入挂钩,医疗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药品配送的相关协议、处方流转信息应当可追溯。
10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及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到期品种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续签及重新集采药品拟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了国采续标工作要求,同时公示了第三批国采33个续签药品中选价和55个重新集采药品拟中选价。
“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
10月28日,商务部公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10月29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上市销售前,应当按照《公告》有关规定,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备案,并获取备案号。
此外,国家药监局、国家中药局等四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备案模块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应当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跨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应当报使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